2025-11-12 10:05 来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公告》,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定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8: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宁市金洲路18号)大门内集中报到,由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如报考人员怀孕或处于生理期的,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经医疗机构确认,我中心批准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请携带一张本人二寸免冠彩色相片、有效身份证原件,空腹参加体检。
三、体检执行标准及费用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不再递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实名编制高层次人才体检人选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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