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伦理委员会的监督和审查职能,确保社会人士在伦理审查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哈医大二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现面向院外招募委员,招募要求如下:
一、拟招募委员类别及人数
非本机构社会人士,共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伦理审查职责:对本单位承担和/或实施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项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横向课题、纵向课题、自选课题、研究生课题、医疗新技术)、器官移植与捐献等。
伦理委员职责:兼职工作;按照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进行伦理审查项目的预审;参加伦理审查会议(每两周一次,每次约2-3小时),并能保证全年出勤率不低于70%;参加伦理委员会要求的各项培训及考核任务。
伦理委员要求:
1.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
2.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承诺。
3.上岗前,参加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范(GCP)培训及伦理相关培训课程并获得证书。
4.作为委员,需积极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5.试用期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2个月申请离任。
三、其他要求
非本机构社会人士,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背景为非医药学背景,有志于受试者保护工作;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中共党员及代表社区公众利益的人员优先考虑;报名时需提交所在单位或社区的政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四、报名程序
填写附件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版、签名(盖章)扫描件、政审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如涉及工作单位)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553898983@qq.com。如需咨询或面谈,请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哈医大二院办公楼321办公室)。
联系人:常广明
联系电话:0451-866054 11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9月4日
附件:伦理委员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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