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职称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金华市第二医院创建于1958年,原为精神病专科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以精神科、心理科、老年科为特色的专科医院。医院占地6.13万平方米,实际开放床位650张,是我省目前规模、设施设备完善、技术力量雄厚的医院之一。
精神科主要担负浙江中西部地区精神疾病的医疗、康复、预防、教学和科研任务,治疗各类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癫痫、酒精中毒、药物依赖等,在周边地区享有较高声誉,并承担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工作。 成立于1991年的心理科,是省内开设早的心理卫生专业机构之一,主要治疗抑郁症、焦虑症、严重失眠、强迫症、恐怖症、心理障碍、行为障碍、小儿多动症等,2004年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资格认定,开设了金华市心理咨询师培训中心,为社会培养专业心理咨询人员,并于2005年成立了金华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下设认知治疗研究室、催眠治疗研究室、网络成瘾研究室、精神分析研究室、森田治疗研究室、青少年心理咨询研究室、行为治疗研究室。创办于2001年的金华市老年保健护理院(又名金华市老年病医院),是目前全省规模的老年专业服务机构之一,设床位300张,专业治疗各类老年疾病,提供老人休养生活照料等服务。内设瘫痪治疗康复中心,开展有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针灸、推拿、理疗等康复治疗项目。2005年还被全国老龄委、全国老年基金会授予了全国首批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
医院先后被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授予省卫生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市首批诚信医院、市价格信得过单位、市十佳职工职业道德先进集体、市首批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