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周岁及以下,取得精神科/内科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至少1至3年的工作经验;
2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和无重大岗位风险责任;
3.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操守;
4.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5.我单位尊重应聘者的隐私权,对应聘者的信息严格保密,未被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的材料不实,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6.招聘过程中,北京市顺义区精神病医院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7.招聘科室联系电话:61455900-8331 联系人:郑院长
公司介绍
顺义区精神病医院始建于1958年6月,原名为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2007年更名为顺义区精神病医院,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7年顺义区精神病疗养院与顺义区卫生局精神卫生防治所合并,成为民政局所属的集精神病治疗与精神卫生防治康复于一体,我顺义区一家对社会开放的精神病专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