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
2.接受夜班工作(双休)
3.具备一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等相关专业
南宁工人疗养院是自治区总工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前身为解放军第71医院,1950年在南昌成立。1982年6月正式挂牌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南宁工人疗养院,1993年11月,经南宁市卫生局批准,增挂“广西南宁职工康复医院”。既是自治区总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疗休养基地,又是区直医保、南宁市职工医保、南宁市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区直、南宁市长期护理险定点机构。2023年9月获批“广西第三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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